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国新出发〔2019〕34号)第三条(金额原文)
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这下能向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署举报米哈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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