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评论区很多人没理解我的意思,可能是我表达的不够清楚
这份罪名法院承不承认不重要,只要我起诉了,那么只要有法院给出的回复文件就够了,只要把这份文件交给下游黑产掐头去尾地加工一下,就能当做一份“证据”使用了
比如:我给一个权威人士提交一个“a87是区”的议题,权威人士驳回
那无所谓啊
第二天我就可以说,“权威人士在昨日认真思考a87是不是区这个问题,并且犹豫不决,或许a87真的是区”
那以后什么罪名都可以造,大家又都不懂法,反正掐头去尾后直接当证据来用就完了
原神内鬼吧
兄弟们,你们不觉得某些人带库洛黑商单的这件事情本身很诡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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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影子e忧伤 🌌喜欢睡大觉🌌最后回复:2Chob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