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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下mxmk的切片,确实有明确提到竞业协议,应该的确存在类似限制,又问了下AI相关法律条款结合各个主播透露的零散信息大概搞清楚了。 首先从法律层面看由于竞业协议的主体限制(高管,高技,其它保密人员),VR主播是完全不适用竞业协议的,所以不可能签竞业协议,即使签了也是无效的。 那为什么mxmk又会提到呢?结合VR不帮交社保,那答案呼之欲出了。VR主播签的不是劳动合同的竞业协议而是经纪合同的竞业条款。经纪合同是民事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然后民事合同基于双方“自愿”原则,VR可以加入竞业条款,而且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经纪合同中的竞业限制必须支付补偿。 我之前只有关于劳动法规定的竞业协议的认知,没想到V根本就不签劳动合同,而经纪合同如此不公平。这样一来公司用合同卡人的成本基本等于没有。好在这种霸王条款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完全不给补偿金还是可能因为违背公平原则无效,但不用想就算给金额也肯定远远低于竞业协议的法定标准。我现在非常期待有V能和公司打官司,让我看看合同条款具体多离谱。